广东即将步入“正价差”
来源:亿电科技 | 作者:三相能源 | 发布时间: 2021-10-20 | 85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9月24日周五,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完善广东电力市场2021年四季度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月度集中竞价迎来重大变化,宣告“正价差”时代的到来。

1、调整月度成交价格

允许月度交易成交价差可正可负,其中上浮幅度不超过燃煤基准价10%,下浮幅度不超过燃煤基准价15%,即价差上限为4.53分/千瓦时,下限为-6.8分/千瓦时。

2、零售用户结算

当月竞成交价格为正时,对于分成模式合同,按照让利价差为0进行结算;对于其他模式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3、超额电费机制

当月竞成交价差为正时,计算月竞成交电量及偏差电量较0价差支出的超额电费,全额传导至市场用户,由所有市场用户按照月度实际用电量比例分摊/分享。

超额电费=(月竞成交电量+偏差电量)x max(月竞成交价差,0)

当月竞成交价差为负时,按照现行规则结算,不做调整。

4、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原则上不允许退市,无正当理由退市,原法人及其法人代表三年内不得入市交易,期间电价按照其目录电价的1.2倍执行。

以广州1-10千伏大工业电度电价为例,退市后峰段增加2角/千瓦时的成本,平段增加1角/千瓦时的成本,谷段增加4分/千瓦时的成本,由此可见,退市并不能保底,反而可能导致用电成本大幅增加。

煤价高涨,各地拉闸限电的背景下,此时调整月度成交价格机制,各方基本可预判广东10月份的月竞价格即将迎来“正价差”。零售用户们从5月份起,电费账单上新增了一项“需求侧响应分摊费用”,10月份起,电力用户或将新增“超额电费分摊”的用电成本。

同时,亿电君也在此提醒,10月起,全省将执行新的峰谷电价,引入尖峰电价,用电高峰期的用电成本将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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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关于完善广东电力市场2021年四季度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