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3〕148号,以下简称《通知》),6月1日起,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开始按第三监管周期新的输配电价执行,企业收到的6月份电费通知单,与之前的电费通知单相比,有了一些调整。
①增加了市场化属性分类展示:电网代购用户和市场化交易用户
电网代购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电能量价格统一按电网代购电价执行。
市场化交易用户:直接参与或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电能量价格按市场交易电价执行。
②增加了输配电价类别展示:单一制和两部制
单一制电价:输配电价=电量电价,电量电费以用户每月实际用电量为计费依据。
两部制电价:输配电价=电量电价+基本电价,基本电费按安装的变压器容量或实际使用最大需量计费。
③增加了行业分类展示
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原来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6月1日起,调整为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其中,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原包含在输配电价内,6月1日起单列,按实际采购电量电价和国家规定的广东电网综合线损率3.31%计算;
系统运行费用原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共同分摊,6月1日起单列,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
6-7月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及系统运行费用,数据由广东电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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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6月的电费通知单显示,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市场化交易用户,仅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纳入峰谷分时电价计算,系统运行费用并未纳入峰谷分时电价计算。
6月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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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电网代购用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及系统运行费用均纳入峰谷分时电价计算。
6月电网代购用户电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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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亿电君查阅《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3年6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价格的公告》,备注中第5点有提到“峰谷分时电价按粤发改价格[2021]331号文执行,以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含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基础电价(平段电价),按规定的实施范围、峰谷时段、峰谷比价、尖峰电价等政策执行。”
在6月发布的电费通知单中,基本电费一栏更清晰的展示了计费容量/需量,以及基本电费折扣情况。
6月1日起,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90%执行。
也就是:
当企业当月总用电量÷合同变压器容量≥260千瓦时/千伏安,则当月的需量电价享受9折优惠。
6月首次执行第三监管周期新的输配电价政策,《通知》中涉及到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以及系统运行费用的调整,可能会造成部分企业6月的用电成本较之前有小幅上涨,同时6月有7天需要执行尖峰电价,也会造成电费支出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