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的春天,对于广西电力市场的售电公司来说,格外寒冷。
这段时间,有不少广西售电公司从业人员跟亿电君反馈,开年的这2个月,亏损金额之巨远超预期。
1月和2月,广西电力市场出现严重批零倒挂的现象。简单来说,就是售电公司从批发市场买电的价格,高于卖给用户的价格。卖一度电亏一度电,整个广西售电行业承受了巨大压力。
为什么会这样?一方面是现货市场价格波动超出部分售电公司预期;另一方面,部分售电公司签订的零售合同价格过低,忽视了后续市场波动风险,导致在现货市场中处于被动位置。

如果说亏损本身是售电公司需要承担的市场代价,那么,当这笔亏损被用作评估后续月份履约风险的依据,导致售电公司需要补缴巨额保函才能继续市场交易时,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里需要简单解释一下履约保函的机制。售电公司开展年度交易前,要向电网公司交一笔“保证金”。售电公司盈利时,电网把差价付给售电公司;亏损时,售电公司要把亏损的钱付给电网,如果无法支付,就用保证金来补。交易中心会按月评估售电公司后续的履约风险,当评估风险金额超过已缴纳的保函额度时,就需要补缴保函。
根据《广西电力市场履约风险管理实施细则(5.0版)》的规定,交易中心在评估售电公司“年内后续月份履约风险”时,取值为最近1个已结算月份的度电盈亏数据。也就是说,1月和2月的亏损,被直接用来推算后续月份可能面临的履约风险。
这个计算模式在正常情况下或许没有问题。但今年1、2月的情况本身就很特殊,这两个月的亏损很大程度上是短期市场波动造成的,不代表接下来10个月也会如此。尤其2月有春节假期,企业用电量大幅减少,售电公司的整体亏损分摊到每度电的亏损单价会更高。用这样一个具有节假日独特性月份的亏损数据,去推算后续月份的履约保函补缴金额,结果必然严重偏离实际情况。
更何况,很多售电公司已经通过年度合同锁定了大部分电量和价格,即便后续市场再波动,亏损也是有上限的。但按照当前履约风险规则计算下来,有售电公司反映,其补缴额度对应的度电单价高达8毛多,远远超出企业实际可能面临的最大亏损。
履约风险制度本身是合理的,相当于给市场上了道保险。但问题在于,当履约补缴金额远远超出企业实际可能面临的最大亏损时,这笔“押金”就变得难以承受。
用短期“非正常”亏损推算长期风险,要求售电公司补缴大额保证金——这样的计算逻辑,是否有待商榷?

面对2个月的市场亏损及巨额履约保函补缴压力,近期,广西已有经营多年的民营及老牌售电公司无法支撑,被迫启动退市程序,其2026年电量规模达数十亿千瓦时。
售电公司可以退市,但他们签约的数十亿千瓦时电量的企业,又该何去何从?
按照规则,一旦售电公司退市,企业可以选择与其他售电公司重新签约,没有及时与售电公司重签的企业,会自动转为“保底用户”:
非现货模式下,保底电价按电网公司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现货模式下,保底电价取现货市场加权均价2倍和普通用户平均电价的较高值。
也就是说,企业要付的电费很可能比原来高出一倍甚至更多。售电公司退出,多出来的成本最终全部转嫁到了用电企业身上。
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一个不断磨合和完善的过程。规则的制定与执行,既需要守住风险底线,又必须考虑市场主体的承受能力,同时也应兼顾规则本身的合理性。希望相关部门在确定“年内后续月份履约风险”计算规则时,应当科学评估实际风险,避免因短期数据波动对售电公司造成过大压力。